稻盛和夫:公司是誰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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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發布日期:2012-5-10 點擊:3155
稻盛在接受日本NHK記者時,就“公司是誰的?”這個問題有如下精辟的論述:
常有人問:“公司是誰的?”如果有人問我這個問題,我會毫不躊躇地回答:“公司的意義在于追求全體員工物心兩面的幸福”。接著我還會說:“公司的存在是為了客戶、交易對象、地區社會,以及企業周圍所有有關的人們。”
當然從商法上講,公司是股東的。最近常有人主張“股東主權論”。他們認為:“公司是股東的,謀取股東利益才是公司的目的。”其中有的股東大量買入股票,要求“更多的分紅”,要求“精簡員工以獲得更多的利潤”。
但是,京瓷從創業到現在,我從來沒講過“公司的存在是為了股東”這樣的話。但這決不意味著輕視股東。如果有股東認為這是“豈有此理”,來抱怨的話,我會對他們這樣解釋:
“我想把公司做成讓員工們安心、讓員工們開心工作的企業,做成得到社會廣泛信賴和尊敬的優秀的企業。這樣做的結果就能獲得優異的業績,從而提升公司的價值,這應該也是股東所期待的”。
從這個意義上講,經營者首先有責任讓自己所率領的團隊的人們獲得幸福。
常有這樣的情況,公司成功了,股票上市了,經營者就認為這一切都是靠自己的才能,“我成為富人應該是天經地義的”,心安理得地獲取巨大的資本收益,建豪宅,過起奢侈的生活,這樣的人不少。但這是大錯特錯了。得天獨厚、具備希世才能的經營者必須考慮這樣一個問題:“究竟為什么你會被授予這種才能?”
所謂才能,是為了指引集團走向幸福,上天賦予領導人的資質,應該這樣考慮。這種資質,沒有非給你不可的必然性,給別的人也行。那么,被授予這種才能的人,就應該為社會為世人而運用這種才能,不可以把才能據為私有。
要成為集團領袖的人物不可以把自己看得太重。只有把自己擱在一邊、優先考慮集團利益的人才有資格充當經營者。
我所尊敬的同鄉大前輩西鄉南洲(隆盛)在他的遺訓中說:“愛己,乃不善之最也”。這是為建立明治維新政府竭盡全力的南洲,對當時醉心于私利自欲的領導人所發出的警示。同時,南洲還說了下面一段話:
“不惜命、不求名、不謀官位、不圖金錢的人物,不好對付。但不同此等人物患難與共,則國家大事難成也”。
“包括自己的生命在內,只有能夠拋棄私心的人才能成就大事”。這句話凝縮了最重要的思想,不僅對經濟界,而且對政界、官界、各行各界都適用。我堅信,領袖的條件就在于克己奉公。